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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一大妈网购十卷厨房纸后到手只有一卷,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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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一大妈在网上购买号称是十大卷的厨房纸后,结果却收到一卷像普通卫生纸一样的纸巾。大妈当时以为是商家发错货了,于是立即找客服理论,可不曾想,客服却解释说这个“十”字,实际上是“+”号,并不是十卷,所以他们并没有发错货。

大妈在网上看直播时,发现一个卖厨房纸的主播的直播间有很多人,主播声称标价23.99元的厨房纸,使用优惠券后,实际上只要3.98元就可以买到十大卷厨房纸。

大妈随后点击了商品详情页面查看,商品介绍页面上确实显示十大卷厨房纸,且实际支付价格确实也是3.98元。大妈没有犹豫,立即下单购买。

可万万没想到的是,大妈收到快递后,却发现是一个很小的快递盒子,打开一看,不仅只有一卷厨房纸,而且还与商品展示页的描述严重不符。实际上就是一卷普通的卷纸。

大妈觉得上台受骗了,于是让自己的儿子孙先生找到客服讨要说法。可不曾想,客服却说“十大卷”其实是“+大卷。客服所要表达的是,这只是加号,并不是十大卷的意思。

可对于客服的说法,孙先生并不认可。孙先生认为商家这是在欺诈消费者,因此申请了退货,并向卖家注册地浙江义乌的主管部门举报卖家的行为。目前该商家的链接疑似已下架,无法点击该链接。

现在有些商家的套路,真是挖空心思,让人防不胜防!但是,无论商家如何狡辩,都应当以事实为依据、以法律为准绳,对其行为作出应有的处罚。

首先,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8条明确规定,消费者依法享有知情权。

所谓知情权是指消费者有权知道自己所购商品的具体数量、实际尺寸等有关情况。相对应的是卖家有如实告知的义务。

具体而言,商家对于其一方所销售商品的详细信息,负有如实告知消费者的义务。这里所指如实告知义务,是指商家应当如实将商品的具体实际数量、尺寸规格等信息如实标注!绝对不能以任何形式来忽悠消费者,否则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。

其次,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55条同时还规定,商家故意欺诈消费者的,需承担退一赔三的法律责任。三倍赔偿金不足元时,按照元赔付。

所谓欺诈是指商家故意隐瞒商品的具体情况,致使消费者处于错误认知时,作出错误购买的行为。所谓退一赔三,是指退回货款并按照三倍货款的价值支付赔偿金。

也就是说,由于商家在直播时和在商品详情页面上明确表示是“十大卷”。即商家就是以这种方式致使消费者处于错误认知时,作出的错误购买,故应当认定为欺诈行为。

说直接点,如果消费者知道“十大卷”是指“+大卷”的意思,消费者就不会去下单购买,因此商家属于欺诈,没有异议!

换而言之,由于消费者实际上只支付了3.98元,因此消费者可以获得元的赔偿。

最后,《欺诈消费者行为的处罚办法》明确规定,对于欺诈消费者的商家,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,并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、没收违法所得、处以违法所得1-10倍的罚款,没有违法所得的,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;情节严重的,责令停业整顿、吊销营业执照。

综上,只要孙先生向主管部门举报的情况属实,不仅孙先生的母亲,其购买者都可以至少获得元的赔偿金。且商家还会被行政处罚。

有网友表示,在3.98元还包邮的情况下,能买到一卷普通卫生纸,商家都是亏本的。所以消费者买时应该有心理准备。

但有网友却反驳称,玩不起就别玩!这绝对不是欺诈消费者的理由。对此,您怎么看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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